粮食问题研究  2018年03期 4-16   出版日期:2018-05-28   ISSN:1003-2576   CN:51-1058/F
对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研读札记


  在很大意义上,一部经济发展史就是以“供给侧”结构为“源”、以“需求侧”结构为“流”,“两侧”结构不断演变、升级并相互适应的历史。所谓 “供给侧”结构,一般包含 劳动 力、土地、资本、制度创造和创新等要素;而 需求侧”结构则含有投资、消费、出口等“三驾马车”。 目前我国实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在把准当代中国经济命脉的基础上, 提出的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创新举措。它从供给、生产端入手,激发和增强发展新动力,优化要素配置和调整生产结构,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提高粮食“供给侧”结构对“需求侧”结构变化、升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供给侧”结构与“需求侧”结构之间是存在于同一体中的 息息相关的关系。粮食的“两侧”结构必须相互适应、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在处理其关系时,既要坚持“重点论”,也要坚持“两点论”。这是研读和认识“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必须运用的辩证唯物方法论。

  一、大背景:粮食产业明显进入新常态

  在我国经济经历多年超过10%的高速度增长之后,出现了新矛盾交织、新挑战严峻、新动力不足的复杂情势 。客观环境的变迁决定我国经济“供给侧”结构与“需求侧”结构必须相应变化。尤其是 处于矛盾主要方面的“供给侧”结构必须相应调整和转变。可是 ,在我国居民生活由温饱向小康、乃至全面小康过渡的过程中,经济未及时相应转型升级,由此导致“供给侧”结构、一直追求的目标是片面的数量扩张,而忽视了提高和优化质量,致使供求结构矛盾越演越烈,产生大量无效供给。由此进一步导致包括粮食在内的 整个经济领域产生一系列新矛盾和新问题。

  (一)我国经济“新常态”论断的提出和阐述

  早在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就 已首次提出“新常态”的概念。他说:“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同 11月, 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首次对“新常态”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包括新常态的基本特点、科学内涵、实现目标 。其中提出了新常态给中国带来的四个方面的发展机遇。

  2015年,在谈到我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时(2016—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精辟分析道:对 新常态需要主动引领,而非被动适应。中国经济体量大、韧性好、潜力足、回旋空间大的基本特质没有变,中国将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更加扎实地推进经济发展,更加坚定地深化改革开放,更加充分地激发创造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满怀信心地指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推动我国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1] 同年7月, 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再次强调:“适应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趋势性特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推动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 [2]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上 明确指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9天后的1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再次发表谈话:“要解决世界经济深层次问题,单纯靠货币刺激政策是不够的,必须下决心在推进经济结构性改革方面做更大努力,使供给体系更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仅在9天之内,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发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讲话,可见他多么重视这一重大课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