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问题研究  2018年02期 51-54   出版日期:2018-03-30   ISSN:1003-2576   CN:51-1058/F
粮食部门转型发展进位塑形的思考


  今年以来,国家和省、市、县各级粮食部门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印发《通知》《方案》, 在粮食行业动员部署“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 广泛征集民意,听取各界意见, 凝聚思想精髓, 汇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智慧力量。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要会议、政策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实质,笔者认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粮食工作,粮食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相继发表重要讲话或作出指示批示,指明了粮食工作推进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提升地位形象、保障粮食安全的奋斗目标,全国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和涉粮部门、单位与个人,更应高度重视,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笔者认为粮食部门要转型发展、提升地位、重塑形象,必须注意抓好以下四大方面:

  一、明确粮食工作地位作用,合理设置行政管理机构,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区域粮食工作领导核心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重要商品和战略战备物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地位作用十分重要。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粮食工作主管机构,一般 具有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社会监管、法制保障等职能, 是区域粮食工作领导核心。但 近几年来随着大力推进机构改革与简政放权,各级各地粮食部门机构设置和党政干部选拔配备、人员队伍管理等面临撤并、调整等严峻挑战,呈现机构规格不一、编制类别差异、组成形式多样、归口管理有别、名称变化频繁等特征 ,在县级更为复杂,存在机构职能和政治地位弱化等现象,亟待引起重视。为此,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 结合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粮食要求, 自上而下统一、 合理设置粮食行政管理机构, 落实“三定”方案,保障经费设施条件, 实行上下一致,统一模式,归口管理, 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法定化,全面履行搞服务、抓监管、稳市场、保粮安责任。 二是 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意见和考核办法为契机,在高效设置各级粮食部门机构基础上,选好配齐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优化组成结构,协调“一班人”行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核心堡垒作用。 三是 加强各级粮食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搞好公开招录和内部调剂,择优选拨使用中层骨干,充实行政管理、行业指导、执法监管、法治保障等专门力量,确保机构不撤,阵地不散,队伍不乱,有人抓,有人管,不断档脱节,不缺位失位,转职能改作风,提效能塑形象,切实履行“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职责,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大“减加乘”效应,强化区域粮食工作领导核心。

  二、主动对接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强化经营主体建设,推进业务经营多元化一体化产业化,培育壮大企业规模实力,夯实粮食部门转型发展主体根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和企业产权不断深化改革,传统粮食企业主体责任和经营业态发生重大变化, 按所有制性质、资本构成、地域层级、规模大小、业务分类等划分,又可分中央、地方储备粮管理、军供等政策性企业;中央、地方国有独资或控股商业性企业;大型龙头、区域骨干、产业化、一体化企业或小微企业;还包括外商独资、合资合作、私营民营、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粮食经纪人等新型经济组织,形成了以国有为主、多元并存、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新业态。名称范围由粮食企业扩大为粮食行业、粮食产业。同时,国家提出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快粮食商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也给粮食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提出了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