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问题研究  2018年04期 46-50   出版日期:2018-07-30   ISSN:1003-2576   CN:51-1058/F
粮食部门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思考


  根据全国 各级 各地《 关于 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实施意见》和粮食行业 开展 “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部署安排,按照推进“放管服”改革与“互联网+电子政务”建设要求,结合新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机构、调整完善粮食部门职能职责 机构 体系实际,笔者认为各级各地粮食部门应 积极贯彻 落实 上级部署,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走转改”机制,放大“减加乘”倍数效应,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升级、发展增效步伐,应注意重点抓好以下三大方面:

  一、理顺 部门 职能职责 和管理体制,夯实履职尽责、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体系根基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重要商品和战略 战备 物资,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不容忽视 。建党建国以来,特别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描绘了中华民族“两个一百年”伟大复兴光荣梦想宏伟蓝图,高度重视粮食安全,连续 多年出台 中央一号文件关注农业、农村和粮食工作,粮食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中国人的饭碗 装中国粮,牢牢掌握主动权”,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党的十九大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时代特征,全党上下、全国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准确把握新常态,全面理解新内涵,坚持“四个全面”不动摇,筑牢“五大发展”新理念,抢抓战略发展新机遇,全面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升级、发展增效新步伐。

  就粮食流通管理改革发展而言,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保障粮食安全不放松,发展创新不停步,科学总结新成绩、新经验,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着力解决主要矛盾突出问题,相继出台《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意见》及考核实施细则,全面加快《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 安全保障 法》等 规立法步伐,紧紧围绕“三大战略”, 倡树“三破三立”,加快“三个转变”,强化“三个保障”, 突出“六个重点”, 推进“六项任务”, 强化“六个支撑”,积极推进粮食商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立完善各项法规政策措施,积极构建社会主义粮食市场经济新体制,吹响了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的冲锋号,形成了加快粮食事业发展的集结令。更值得欣慰的是,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决定 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将原国家粮食局的职责,国家发改委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以及民政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改委管理。2018年 4月4日新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已挂牌成立,开启了粮食流通改革管理监管执法新纪元

  县级以上各级 各地 粮食部门,作为主管粮食工作的政府机构,一般具有行政管理、行业指导、法治监督、社会保障等职能职责。既是粮食流通管理监督、改革发展领导核心,也是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机构体系主要载体,机构职能地位作用不容忽视, 必须重视加强。为此,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粮食与 调整 组建新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机构体系要求,整合职能职责, 落实“三定”方案,保障经费设施条件, 自上而下统一、合理设置粮食部门机构,实行上下一致,统一模式,归口管理, 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法定化,全面履行搞服务、抓监管、稳市场、保粮安责任。 二是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契机,在高效设置各级粮食部门机构基础上,选好配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优化组成结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加强各级粮食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搞好公开招录和内部调剂,择优选拨使用中层骨干,充实行政管理、行业指导、执法监管、法治保障等专门力量,确保机构不撤,阵地不散,队伍不乱,有人抓,有人管,不断档脱节,不缺位失位,转职能改作风,提效能塑形象,切实履行“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职责,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大“减加乘”效应,强化区域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领导核心。

  二、推进 政府 职能作风转变,完善 监管 体制机制, 优化审批执法监管效能

  近几年来,党和国家在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职能作风转变同时,相继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经济体、建立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综合竞争实力等思路措施。简单讲就是要进一步理清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权限,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建设,转变监管方式?,落实完善政策措施,放大“减加乘”倍数效应,激发市场主体内生活力,努力实现转型升级、发展增效。具体到粮食部门、行业、企业而言, 如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企分开,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完善制度、创新方式,做好强化监管的“加法”;履行“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的行业职责,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做实做好新旧动能转换与“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文章, 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结合粮食部门实际,笔者认为 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府简政放权,促进企业松绑解套。 政府作为管理主体,企业作为监管对象,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既是一个整体,也是一对矛盾,对立统一,不可或缺。因此,各级 各地 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政府职责权限,明确政府与市场主体关系,明确“管什么、怎么管、谁来管”等问题,合理划分职能职责权限,高效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职能作风转变,努力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促进企业松绑解套,落实企业自主权,逐渐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四自”经营主体,激发自身活力,增强整体实力,推进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